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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英文的過程老師,其實我不是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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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跟學生分享起自己學英文的經過。上課篇幅有限,不可能講一整節,故想試著寫出來好好整理一下。

      說出來不怕您笑,我是高二才開始認真學英文的。高一幾乎都不及格。當時我常常被教英文的導師叫出去罵,說我成績差又多話,真是班上的毒瘤。我聽了很納悶,我只是話多了點,有到毒瘤這麼差勁的地步嗎?因此,本來英文對我來說還不至於排斥,但他這樣說,我英文課便開始賭氣不聽了。

      直到高二,有一次午休去上廁所,看到班上同學謝佳宏跟另外幾位同學在涼亭下用英文對話。謝佳宏文學造詣很高,素有「大師」封號。在那當下,我只覺得自己怎麼差別人那麼多,人家都上太空了我連豬公也不會殺,才恍悟高一時真不懂事,討厭老師而不聽課,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Jason Piano - Snail

      既然我覺得我不是毒瘤,那就要證明出來,除了給大家看,也給自己看。於是在大師的鼓勵與刺激下,我開始背單字。動筆寫了一本又一本的單字本。他也陪我寫了一本又一本。我們常常拿對方的單字本起來互考,我不想被考倒,每個單字都盡量記牢。

      單字本裡的單字我都有編號,記得高三畢業前總共寫了十幾本,單字量也累積到數千個。編號的好處是,你會知道你累積了幾個,當你背到一千、兩千,那種成就感是難以言諭的。每當單字量累積到一個具有標籤性的數字時,比如說兩千、三千等,我們都會去吃大餐,好好慶祝一番,慰勞一路上的努力。另外,由於每個單字都是自己親手寫下來的,故翻起來的感覺跟坊間買來的單字書很不一樣,我想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它們充滿「愛」。

      我的單字本裡都會畫插圖,我也幫謝佳宏畫了很多插圖。而且字都寫得很漂亮,因為字寫好看一點,再配上插畫,看了心情才會好,才會想常常拿出來翻。我喜歡利用瑣碎時間,還有別人在玩樂的時候,偷背單字。這些時刻背單字總是特別有快感。坐校車時別人嘻鬧我背單字,中午午休時趁趴下前再多複習幾個,上大號的空檔也拿進去把今天寫的份量瀏覽過一次。

      想說這樣一點一滴累積起來,應該來的及趕上那些厲害的人吧。我想要跟謝佳宏一樣厲害阿。

      記憶最深刻是有次過年,我竟然在年假那一周把一本叫作《單挑》的單字書背完。裡面按照難度分類,共有一千多個單字,我真的在一周內全部背起來,平均一天背一百多個,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當時我想的是,農曆年節期間應該沒有人在背單字的吧。大家都在玩牌、聊天跟圍爐,換句話說,腦袋都在漸漸忘記單字中。那麼,倘若我加緊背單字的話,一來一往之間,進度應該可以追趕個兩倍吧。

      後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發現課本上的單字已經無法滿足我,就常常跑去圖書館找 TIME 雜誌來看,把文章裡的難字都抄在單字本上帶回家背。慢慢地,我背的單字範圍越來越廣、也越來越雜,什麼抽脂阿、佛祖顯靈阿、載棺材的靈車阿,越光怪陸離的我越喜歡背。

      儘管考試幾乎不可能考,但我只要想到全校會「靈車」這種冷僻字詞的英文的人大概不超過三個,心裡就好爽。搞不好很多人都會哩!

      考試會考的,每個人都會,我會也沒什麼稀奇。但考試幾乎不可能會考的,很可能就只有我會。而我很喜歡那種「自以為就只有我會」的感覺。後來我發現,就是這股不服輸的精神,讓我考試成績大幅進步。想想真是有趣。

      就在這麼不斷背單字的努力過程中,我的英文成績像是中國的經濟成長率般地突飛猛進。從高一 50 幾分,高二進步到 60、70 分,高三竟然到了 90 分。英文成績從及格邊緣晉升為班上前幾名。有幾次居然還考贏謝佳宏。當他說我已經青出於藍,不用他在後面 PUSH 我了的時候,我真的很開心。

      而且,越來越多同學向我借單字本回去背,他們說我的單字本似乎比自修還好用。而我也開始能夠替其他同學解答英文相關問題了。當時便漸漸覺得,幫助別人英文變好,好像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也因為這樣,原本大學要念美術相關科系的我,跟家人討論後,決定改填英語系。

      我把台大外文填第一志願,好可惜只差一點多分。沒能當上韋禮安的學長。第二志願填高師英語系,結果直接就上了。

      把高師英語填第二志願是因為我的貴人,謝佳宏,老早就推甄上那裡。我想如果能跟他同間學校再度攜手打拚的話一定很不賴吧。畢竟這段英文奇蹟似變強的過程,真的是我高中生涯超級熱血的美好回憶。不管何時回想都是如此肯定。

      大一暑假,我開始在補習班教授英文。回想起來我還真大膽。大二接高雄大碩與碩士補習班的課,替準備考研究所的學長姐們上課,底下常常一兩百人,一開始很緊張,後來發現人數超過一定程度後,再怎麼多好像都差不多了。大三暑假和補習班郭立老師共同寫出我人生的第一本書,是一本高階單字書。我記得我的部分就有兩百多頁。

      大學四年,每次寒暑假到來,對我來說並沒有即將輕鬆的感覺,因為寒暑假是補習班的招生熱季,一個月七、八十節課是很正常的,而且我需要這份薪水支付學費、住宿費與生活費。當時家裡經濟不太好,還有一部份薪水要貼補家用。每次看同學們放長假都飛到國外去玩,心裡說沒感覺是騙人的。但我想,付出總會有收穫的,即使那收穫在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才看的到。

      所以儘管很累,卻覺得非常踏實,有肩膀的感覺很好。

      事實上,19 歲後,我再也沒有跟父母拿過一毛錢。雖然補教生涯初期時薪不高,常常錢不夠用,每到月中就捉襟見肘,但怎樣都不能跟父母拿錢。一旦說不拿,就不能再回頭拿。就算精算過後一天只能花一百塊。就算晚餐只能吃 30 元肉燥飯,然後灌免費的清湯灌到飽。也要挺住。這是原則。也是志氣。

      我還記得,當時台南高雄兩地兼課。我總是下午最後一節還沒上完,就跟教授說我有事得先離開,然後趕緊騎機車去火車站搭車到台南赴六點半的課(過程中迅速買個大亨堡塞一塞),九點半上完課後,再匆忙趕搭十點的火車,常常回到高雄宿舍已經晚上快 11 點。我滿足地吃著和平路「稻香小吃店」買來的肉燥便當,室友們也正呼嚕嚕地吸著泡麵、啃著滷味。

      大家都吃得好開心,不過差別是,他們吃宵夜,我的則是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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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畢業實習結束那年,我順利考上高中英語教甄。我是全國聯招上的,印象中那屆有快七百人去考,我考第九名。前面錄取的幾乎都是碩博士,真沒想到我剛實習完就能跟他們並駕齊驅。我想,這都要歸功大學期間犧牲數年寒暑假玩樂時間所換取的補教經驗。還有厚厚一疊我編的講義,和那一本我寫的書。

      到現在,四年多過去了。不知不覺,我在台南海事教書快五年了。今年夏天,我也順利拿到英語碩士學位。如今,回想起十多年前的我,那個英文幾乎都不及格、常常被老師叫出去罵而負氣不想聽課的我,總是會心一笑。

      原來,對付瞧不起你的老師的最好方法,就是讓瞧不起你的他下巴整個掉下來。讓他知道當初的說辭是大錯特錯的。 雖然這樣說似乎怒氣未平,但後來我真的是這樣激勵自己,那就是,不是老師說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我們永遠可以選擇成為什麼樣的人。

      我本來有一次見證他下巴掉下來的機會。那是在三年前,我跟高中死黨回母校竹園崗散步,坐在大榕樹下聊天時,看到有個中年男子溜著狗走過來,定睛一瞧,那不是高一導師是誰。當時我大可以走過去,昂首挺胸跟他說:「我就是當年那位你很討厭、英文爛透了的學生,但我現在跟你一樣,也是個高中英文老師了。

      我沒有這麼做,因為我想我最應該做的,就是把自己努力的經驗分享給我的學生。告訴他們這段過程。跟他們說,17 歲才開始努力讀英文,其實還不算太晚。只要你肯,只要你不想一直被人瞧不起,只要你想改變,十年後搞不好你也可以跟我一樣,站在講台上教英文。真的。

      下次,如果我有機會再遇到那位高一導師,我想,我會鼓起勇氣跟他說:「老師,其實我不是毒瘤。不過,很謝謝你,當年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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