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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人之間的感覺,到底要達到什麼程度,才能被稱做「愛」 呢? 
        
        我曾經去問過很多朋友,到底什麼是愛,他們總是講的天花亂墜、滔滔不絕、口若懸河:愛就是願意為對方做任何事;愛就是處處為對方著想;愛就是浪漫中牽手相依;愛就是困頓中並肩相偎;愛是…愛是…有好多好多的解釋和定義。
       
        後來有天下午我看到隔壁老伯在看報紙,他老伴在旁邊切水果,我就走過去問他們:「阿公阿,你甘知影啥米是愛?」老阿伯和阿婆相視一笑,卻說不出所以然來。可是從他們的眼神,我看出了一痕波動,叫做「默契」. 老伯伯和阿婆從不去探討愛是什麼,也從不去強調愛,可是從他們的互動,我知道,聯繫他們的東西比愛的層次還高。 

        越是在乎愛,越是重視愛,對愛情就越執著,人往往就失去了自我;平靜、無欲無求、輕鬆、自在,愛反而會悄悄地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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