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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記事之二紅螞蟻壺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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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禮拜在《敲門的神秘烏龜》文中提到了還有件「淒慘到不可理喻」的事情,當時由於夜深了肚子也開始咕嚕叫而只提未寫,今晚利用空檔來寫看看。

         事實上,所謂淒慘也是一時性的,也就是說,當下的慘況現已好轉,總不可能每天都淒慘無比吧,那也太慘了。而且我想,若覺得淒慘是個常態,那或許除了抱怨命運,是否也該檢視自身心境呢?總而言之,從原本正在受苦而想苦中作樂一番,到現在事過境遷,以一副雲淡風輕的口吻去書寫苦痛,前後心情已不同,而若說筆觸為感觸之延伸,那待會兒行文語氣應也會有所差異吧。

         上禮拜某夜晚,我跟老弟在馬路對面的籃球場「丟棒球」。

         在籃球場丟棒球純粹因為那兒較空曠且有夜間照明設備,丟起來安全許多,安全範圍包括自己及鄰居的車子在內。在丟了好一陣子、皮膚表面微微出汗後,就稍作休息。我坐在球場旁草地上一個長方形石凳上,身體稍微後傾,手往後撐在石凳邊緣,雙腳則向前伸直放鬆地置於草皮上。秋夜冷風裡,球場上還有好多人在打三三,看著看著真想上去喊 play,但我跟我弟都穿拖鞋,要打也得回去換鞋子才行。

         正當此時,左腳突然興起一陣高強度、高密度的痛麻感,我幾乎是反射動作地彎腰低頭去拍打,想說一定是被什麼給咬了。結果一看,歐賣嘎,整隻腳掌爬滿了紅螞蟻,品種不是那種身型瘦小的,而是壯碩大頭的。

        我趕緊跳起來,跳阿跳到球場的水泥地面,過程中雙手迅速拍落這些螞蟻,但牠們已經不知咬了我幾口。當下我弟也嚇了一跳,然而這種疼痛感就連旁人也愛莫能助,我總不可能叫他灑泡尿來澆我的腳吧。我把螞蟻拍乾淨後,檢查我的腳掌,上面出現二三十個包,周圍紅腫,腳背、腳踝、腳趾都癢癢麻麻的,毒液好像在裡頭四處竄流。

         我沒有心情再丟棒球或打籃球,只想回家沖冷水擦藥。進了客廳,家人也都被我左腳滿目瘡痍的慘狀嚇到,我將腳放在板凳上,好奇地計算傷口的數目,原來不只左腳,連右腳、小腿,甚至大腿內側都有,我開始慶幸這一切發現得早。塗完藥,當天晚上睡眠沒有多大影響,可能睏意壓倒性地蓋過了痛覺吧。

         但隔天早上整隻腳就腫得像麵龜了,膨膨的、皮薄薄的,摸起來好像不是在摸自己的腳。我套上襪子穿上鞋子到學校上班,整天下來真是痛苦,好想脫掉鞋襪用力抓,如果可以我想跟八戒兄借九齒釘耙用盡吃奶的力氣狠狠地抓,那一定會很舒服。而我也不禁想起村上春樹在《村上朝日堂》裡的那篇「毛毛蟲壺的悲劇」短文,他說世界上最可怕的刑罰是毛毛蟲壺。把犯人推進裝有三萬隻毛毛蟲的巨壺裡,牆壁滑溜溜的,犯人就算想爬出來也只會摔下去,接著軟軟黏黏的毛毛蟲便會從嘴巴鼻孔耳朵鑽進身體裡,最後窒息而亡。

         當時我也想說:「嗯,似乎的確是這樣,這種刑罰果真叫人不敢領教阿。」可被紅螞蟻叮了數十個包後,我頓時覺得,最可怕的刑罰不是毛毛蟲壺,而是紅螞蟻壺。試想,把人丟進裝了十億隻紅螞蟻的壺裡,那是何等恐怖的光景?

         第一,紅螞蟻咬起來比毛毛蟲痛多了,我僅是左腳被幾十隻咬就又痛又癢好幾天,如果全身上下被無數螞蟻雄兵啃食,那可能皮肉都啃光了剩下骨骼吧。第二,毛毛蟲身軀比較大,只能從嘴巴鼻孔耳朵鑽進去,而小小的紅螞蟻連眼睛、指甲縫、肚臍眼都能穿透,幾乎無孔不入。牠們不僅一邊鑽,還一邊咬。我光是打字的此時,腦海浮現紅螞蟻塞滿嘴巴,死命啃咬舌頭與牙齦的慘烈畫面,就覺得不寒而慄。與此相比,一刀斃命、誤踩地雷或是墜機都算輕鬆無痛的吧。

         不曉得在哪兒看過一句話,抑或者是我自己腦袋裡冒出來的:「每個人的出生都差不多,死法卻各有不同。

         真的是這樣。我們來到人世間都是從媽媽肚子裡蹦出來,可能有人順利有人稍微卡關,但至少路徑都是一樣的,不會有人真從石頭裡彈出來吧?然而若說到「回到那裡去」的方式,卻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你或許已經聽過很多種了,但一定還有你沒聽過的。刑罰也能激發創意阿,看看古今中外的酷刑便知曉。

         而如果讓我選擇的話,我也是希望像村上春樹所說的一樣,躺在床上平平靜靜死去就好。這樣死去最幸福。呃,雖然說法好像有點怪怪的,但確實是這樣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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