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的快樂(二)
Situation 5:
一張紙,幾隻畫筆,幾首音樂,和突如其來的靈感。用這些東西,我可以創造出一個世界,一個讓我投身其中、自得其樂的天地。很高興自己有藝術天份,可以讓腦裡的圖像在畫紙上現形,把不可能化為可能,那是一種雀躍的感覺,但又含有神聖的使命,因為我也是在造物、造世界。在畫畫創作的時候,那是真正忘記了一切,不知飢餓為何物,不知睡意已來襲,只曉得自己在做一件比吃飯睡覺更快樂的事情。謝謝上天之賞賜,我會好好珍惜這禮物,這樣「神聖」的禮物。
Situation 6:
一直覺得有音樂天份的人是很幸福的,尤其是會唱歌的。雖說老天待我不薄,給了我神的畫筆,但在我心裡,深深覺得音樂比畫作更能感動人,那是更直接的感動。你必須張開雙眼,主動去看一幅畫,才可能被它感動,但是閉上眼睛,音樂就會從你耳殼流入,流過腦袋,洩入心窩,染滿每一吋肌膚,透進每一個細胞。那是更悠閒舒服的,音樂能伴你入眠,音樂能陪你跑步,音樂能跟你一起搭車,機動性更高,或者這樣說,它的配合度是比較高的。因此我聽歌,也唱歌,雖餘音未繞樑,歌聲沒有巨龍直游破天般氣勢,也沒有鯨魚深潛入海之後勁,但還算五音俱全,不傷聽者耳根。哼哼唱唱,不足以娛人,但自娛卻綽綽有餘了。
Situation 7:
稍側著身子,手套半舉在胸口,手握著棒球,轉阿轉,抓著適當的縫線位置,準備好,接著左腳抬高,右手臂往後拉,在瞬間以千軍萬馬之力量把球往前拋擲出去。「咻~~~碰!」球精準又巧妙地飛進捕手手套裡。這是我常常幻想的一系列動作,雖然沒有那麼流暢優美,但我的確很喜歡丟球。飆速的直球,長驅直入,旋轉的變化球,迂迴前進,都是我的拿手球種(其實我根本亂丟! )。當傳接球的時候,會聽到球在空中與空氣摩擦的聲音,也會聽到球與手套強力撞擊的聲音,一個是輕如飛箭,一個是重如沉鐘。就這樣,咻!碰!咻!碰!一直交替,身體熱起來,手臂卻因此熱開而卻丟越快、越丟越起勁。那種極速快感妙不可言,原來不用去飆車,飆球就很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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