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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記事之二18公里慢跑,冷不防的便意先生
    
        昨天傍晚收到研究所教授來信,信中只簡短一句話:「柏豪,你怎麼還沒把論文第二章寄給我?」當下我倒也鎮定,心想:「不錯嘛,蠻心有靈犀的啊,她怎麼知道我本來就打算這幾天寄給她?
    
        我馬上回說:「教授,感謝您的貼心提醒,學生的論文第二章大致完成,只剩下幾個段落(其實還有兩三頁),這禮拜即會寄過去給您批改。」寄出之後,過幾分鐘又收到回信:「期待你的第二章,也謝謝你的火速回信。
    
        原本昨晚想先小睡一下再起來打論文的,結果教授寄這信來,讓我睏意頓消,精神百倍,硬是把兩天份的進度在兩小時內趕完,現在真的剩下一段就可以完成「第二章1.0」了。但你也知道,人性就是這樣,當只剩下一小段就能抵達終點時,往往會想說:「慢下來也無妨阿,反正都快到了對吧。
    
        就像《龜兔賽跑》裡的兔子心態:「阿都快到了阿,那就先在樹下瞇一下,醒來再跑也沒差多少時間哩。」現在的我好比頑皮的兔子,放著剩下的一哩路不走,在這裡打這一篇文章。

Dan Fogelberg - Lo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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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就來聊一下今天跑步的突破好了。
    
        其實說出來恐怕笑掉人家大牙:「什麼,才這點突破就敢拿來說嘴,真是小兒科。」但敢說就不怕您笑,對吧。是這樣的,我今天下午離開學校後在新興國中跑步,從還很炎熱明亮的 4 點半,跑到太陽西沉、涼意漸起的 6 點。若以我半小時約 6 公里的速度來計算,大概是「跑了18公里」左右。
    
        我知道這在很多長跑者的字典裡,只是初級單字,但對我而言,卻是腳步不停歇的狀態下跑最長、最久的記錄了。而且原本的紀錄是 10 公里,現在一下子跳到 18 公里,真的很開心。原來自己真的能夠跑那麼長的距離!
    
        說到跑步的地點,我主要都在兩個地方跑:一個是黃金海岸的堤岸,一個就是新興國中的操場。前者離我家很近,五分鐘不到的腳踏車程,幾乎是跨上腳踏車踩個幾下就看到亮晃晃的海面出現在眼前的距離。而且最主要的好處是,可以一邊跑步,一邊迎著海風欣賞海與夕陽。非常高檔的享受。


    
        至於新興國中的操場,則是因為平常下班回家順路,心想乾脆就在那兒運動一下好了。另外一個原因是那裡有許多「鳳凰城慢跑隊」的老伯伯。我時常會觀察他們如何跑步,因為明明看起來速度不快,我卻常常追不上他們。這裡的「」意思是說以同樣的速度跟在後面跑,卻在他們停下來之前自己就已經跑得氣喘吁吁了。

        於是每次我跑完都會坐在石階上考察他們跑步。說到這裡不得不稱讚一下,看長跑者跑步真是令人心曠神怡阿。是不是任何運動、專長或技藝精熟到一個地步後,行為本身就會變成一件藝術品呢?
    
        例如雕刻家雕出的東西是藝術品沒錯,但偉大的雕刻家在雕琢作品的時候,其實自己就是一個藝術品了吧。那從容不迫的表情,充滿自信與掌握度的流暢動作,還有彷彿把生命全部灌注其中的眼神,總是自成一格神聖氛圍。那是一種我們只能在旁邊靜靜看,沒有資格也不敢伸手觸碰的感覺。
    
        看這些鳳凰城老伯伯慢跑當然沒有到神聖的地步,但看起來很舒服輕鬆倒是真的。他們身體微微前傾,腳步不是往前跨去,膝蓋也沒有特別弓成銳角,而是保持鈍角的姿勢,抬起來往後舉起,然後放下,舉起然後放下,不是用腳步驅動身體,而是以腳步配合身體,讓兩者達到和諧的穩定節奏。或許這樣的姿勢,能讓膝蓋能夠承受較小的地心引力衝擊吧,把力氣放在前進上面,而不是用來緩衝地心引力。(這是我自己的揣測啦。有錯請指正)
    
        今天的我,沒有刻意學他們的動作,只是試著把速度放慢一點,以自己跑起來感覺最舒服的狀態,來進行跑步。戴上耳機聽著「彭蒙惠英語」。嗯,今天是探討一種對抗囊狀纖維化症的實驗性藥物對患者的神奇療效。

        老實說,非常無趣的主題。但很多事情是需要堅持的,若覺得無趣就放棄,有趣才繼續,那人生很多事情終究無法完成吧。
    
        總而言之,我一面跑著一面聽 Naomi 以悅耳的聲音講解文章。很快地,半小時過去了。接著低頭把 MP3 Player 調到廣播模式,收聽「iRadio」中廣音樂網,這個時段是林凡的「i-have fun」。我很喜歡林凡的嗓音,有種知性的甜美,聽起來很順耳。通常我會聽著聽著,再跑半小時就休息。
    
        但今天突然想說,反正才 5 點半,不然再跑一下好了。
    
        而且看到那些鳳凰城慢跑隊的老伯伯們一個個收工回家,自我催眠的鴕鳥式想法冒了出來:「既然我跑不過他們,但跑比他們久總可以了吧。」(雖然說不定人家 3 點就在跑了,但既然是自我催眠,所以選擇無視這個可能性)
    
        抱著這種「Q 想法」,我越跑越起勁,不斷交互踢著的雙腳感覺還好,有點小痠但可以繼續,膝蓋也沒哀嚎,不過小腿有點麻麻的就是。當時心想:「嘻嘻,似乎可以一直跑下去喔。」有點竊喜,但也稍微被自己嚇到:「奇怪,怎麼還沒累阿,平時不是應該坐在旁邊休息了嗎?
    
        當時夕陽被羽狀雲層覆蓋,熱力消退,空氣中涼意漸起,海邊方向的柔亮天空也逐漸暗淡下來。「嗯,就跑到天色完全暗下來吧。」我在心裡自我喊話。
    
        跑阿跑,很快地到了 6 點,林凡要跟我說再見了,接著是萬芳的節目。
    
        在天色漸黑的此刻,身邊的慢跑者已少了大半。鳳凰城老伯伯們應該在家裡洗完澡了準備用餐吧。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穿著白色汗衫白短褲手拿遙控器跳著電視新聞的畫面,極其鮮明地在腦海中瞬間浮現出來。其實我覺得這種人生也挺不賴的。每天下午能夠在家附近的學校操場跑跑步,讓某些像我這樣的年輕人覺得「嘖嘖,好厲害」地暗自佩服著,應該,也是很酷炫的事情吧。

 
    
         6 點了,肚子有點餓,但還可以繼續跑的樣子。就堅持跑下去。
    
       「跑到跑不動雙腳癱軟在地不知道是什麼感覺噢?」我腦袋瓜又開始胡思亂想。但就在經過司令台的當下,我的肚子突然痛起來,唉阿,原來那不是飢餓感,而是便便感哪。我的老天,跑步跑到想上大號,這經驗我還是頭一遭遇到。我撫著肚皮,再多跑一下想確認那便意的緊急程度,結果越跑腸胃蠕動越激烈,這下子不停也不行啦。
    
        雖然我很想知道跑步跑不動雙腳軟倒在地的感覺,但卻一點也不想知道跑步跑到便便大在褲子裡的滋味。所以,約莫 610 分左右,我懷著無可奈何的心情,趕緊跑到操場旁邊的公園廁所裡撇大條了。在半路殺出的便意阻撓之下,我的長跑記錄硬生生擱淺在 18 公里。(如果以上兩段文字讓您感到不適請見諒)

        不過現在回想起來,覺得 18 公里對我來說已經算是很不容易且難能可貴的成就了吧。畢竟之前從來沒有想過要跑超過 10 公里,總覺得自己還沒那個耐力跑那麼遠。當然會想跑看看馬拉松,但一想到 42 公里擺在眼前,前路迢迢,腿就已經先軟一半。甚至 21 公里的半馬就覺得自己很難辦到了。
    
        然而,真的是試著跑下去之後,才發現其實一直低估了自己的潛能。
    
        雖然今天只跑了 18 公里,但能跑 18 公里就一定能跑 19 公里,能跑 19 公里就一定能跑 20 公里,以此類推的話,相信我一定能夠跑完 21 公里,朝向 42.195 公里最終目標邁進。
   
        寫到這裡,我想起村上春樹在《關於跑步,我想說的其實是》裡的一句話:「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跑步就是跑步,不管腳步踏得多麼慢,那還是在跑步,但如果用走的,那就不叫跑步了。因此我對自己慢跑的要求很簡單,速度慢沒關係,至少不要用走的。


    
        要跑就跑到底,至於走路,那是跑完休息才做的事情。雖然有點嚴厲,或許有人說休閒活動而已不用搞成這樣吧,但我想不管做什麼事情,還是訂出一些原則來會比較踏實些。而且一旦這樣要求,慢跑這行為的輪廓就慢慢顯現出來了,因為是紮紮實實的慢跑而不是隨意的跑跑停停。
    
        我想,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吧。
    
        今天跑了 18 公里,下次有機會來跑個 20 公里看看。有朝一日,一定要完成 42 公里馬拉松。至於今日的便意先生,我大人有大量就不跟你計較了,下次別再給我冷不防地出現就好。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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