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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小事記加香水感想文

        今天放假,是病假吧,昨晚開始發燒,四肢無力,學完車後就感到頭有點小暈,很想躺著休息,飯後被老媽拖著去看醫生,由於常去的兩家診所都休診,所以跑到一家小兒專科去,進去之後,滿屋子幾乎都是小孩子,生意好的不得了,這可以用「門庭若市」來形容嗎?阿,杜老爺說不能用成語耶,哈哈哈。

        而高雄的工作室也不用去,禮拜天就得去上班了,是台南早上的班,也好,去了下午回來休息,真諷刺阿,這麼難得的假期,竟然是生病換來的。

        所以在家裡待了一整天,這對於我這個總是在外跑來跑去的人,似乎是種幸福的享受,由於工作的關係,假日還得台南高雄兩地跑,通車的生涯持續了三年多,連畢業後了還是一如往常。

        早上把香水給看完,我看書不快,因為我常常看到某處就把書闔起來,把目光移開,然後去思考,想故事內容,想主角的心境,也去揣測為什麼作者要讓情節這麼發展,葛奴乙這個渾身嗅不到氣味的人,竟然是個味道天才,這或許也是老天對他開的玩笑,而也是老天安排他走的路。

        就因為毫無味道,他必須四處去蒐集味道,來豐富自己的嗅覺世界,而當他收集到二十五個少女的體香,製作了世界上最有力量、最棒的香水,得到俘虜全世界的能力後,他竟然開始憎恨這一切,因為不管他如何讓眾人痴狂,他還是輸了,因為他無法使自己痴狂,因為他本身還是沒有味道。

        眾人愛上的,是他身上的香味,是那終極的香水,他只不過是戴上了世界上最頂級最有魔力的面具而已,拿下面具後,他還是個毫不起眼,無人會加以注意的小毛頭。

        他看破了,他知道自己終究克服不了那最深的恐懼,所以他回到惡臭骯髒匯集的地方,把那瓶至寶的香水從頭頂上倒下,就讓他再次,也是最後一次,成為眾人狂愛的對象吧,就讓他與自己一手精心調配的香水一起消失在人世。沒有味道的葛奴乙,生於惡臭,死於醉人的香味,他也算達到某種程度的使命了。

        香水這本書,給我很多啟示。

        第一,外在的虛華無法掩飾自體殘缺。

        葛奴乙之所以處心積慮要製造世界上最棒的香水,一方面因為他的天份和興趣,一方面也由於他是個從小就沒味道,沒味道到經過也不會有人察覺他的地步,所以他要創造出世界上最能迷倒眾生的香味。

        我不禁想起那些整形整過頭的人,由於對外表沒有自信,開始東整整,西填填,要戴上最好看的面具,來彌補內心的空虛感。但是再怎麼整,自己永遠都知道,那些漂亮皮囊,自始自終都不是自己的,插上華麗羽毛的雞,永遠不可能是孔雀,更別提變成鳳凰飛上天了,以後生下來的小雞,還是只能搖著黃羽毛小屁股,咬毛蟲,啾啾叫。

        但這似乎是個深淵,因為殘缺,所以要求完美,而越完美,越知道自己的殘缺。

        第二,終極的佔有是結束。

        書的最後,在葛奴乙把香水倒在身上後,周圍的人們聞到那最吸引人的香味後,變得興奮瘋狂,慢慢接近葛奴乙,接著把他生吞活剝吃進肚,就怕別人搶走太多。

       「當他們終於鼓起了勇氣互瞥了幾眼,起先只是偷偷地,接著就變得非常大膽,這時他們再也忍不住笑了起來。他們覺得非常驕傲,這是他們第一次,因為愛而做了某事。」

        這是這本書最後一句話,這結局或許太誇張了一些,但卻點出了人性。那些人之所以爭先恐後把葛奴乙吃掉,是由於深層內心的佔有,那種一旦失去了就被別人得到的害怕,就因為這種恐懼,即使把最愛的事物結束也在所不惜,因為別人永遠得不到了。

        所以他們吃了充滿香氣的葛奴乙後,還交換驕傲的微笑,那樣的勝利的微笑,不過是人性反射而已。


        寫到這裡,才發現這篇原本是要寫寫今天的心得而已,怎麼變成香水讀後感想了?好吧,這也算進今天的一頁啦。

        下午睡了長長的午覺後,也看了日劇流星花園二的第一集,還真的不錯看,明天再來看第二集!

        現在還是拖著病體,編講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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