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記事之二》自得其樂的遠古手機使用客
我這輩子到現在共使用過四支手機。
猶記得國中時,手機尚不普及,同學間流行 CALL 機,也就是俗稱的「B. B. CALL」,那玩意兒簡言之就是用來傳訊息的,不過只允許數字和文字,早期好像只能傳數字的樣子,不然就是留電話號碼,看到之後再回撥。
於是很多人開始發揮創意,利用數字諧音傳送愛情代碼。記得當時范曉萱有首歌叫《數字戀愛》,就是在描述這個社會流行現象。
我沒用過 CALL 機,具體原因已經忘了,應該是沒有那方面的需求吧。要傳情直接寫情書就好啦,何必透過一堆數字呢。另一方面,我不是個「為了想擁有而擁有」的科技嘗鮮客,而是恰恰落在極端,是個「過度保守且莫名固執」的科技山頂洞人。
我會覺得那東西很炫,但卻不會想跟著使用。好奇怪的心態阿。
升上高中,我開始跟女生出去玩,出現實際上的需求,便跳過 CALL 機,直接用起手機。再說那時手機也日漸普遍了。不過嚴格說來,第一支手機應該算是媽媽的。因為我只有出門找朋友或跟女生約會時才會拿,其餘時間它都乖乖地窩在媽媽的包包或口袋裡。
它是鮮橘色的。很難想像我竟然拿過橘色的手機。機身外型稍嫌笨重,雖然厚度沒有「那種拿來當防身武器用、俗稱磚頭的黑金剛大哥大」那麼誇張,只約莫 5 到 6 公分左右,但與現在薄薄幾釐米的智慧型手機相比,也夠粗壯的了。您可以試著想像「握著一個厚達 5 公分橘色長條型的東西在手中」是什麼感覺,我是常常都覺得我抓著一條牛舌頭啦。而且是一隻「大舌」的牛。
第二支手機呢,在大一時出現。總不能拿著牛舌頭上大學吧。那不管怎樣都跟「帥氣」扯不上邊阿。就算是金城武,頭髮隨風飄揚、多麼瀟灑地走在大學校園裡,但只要手上得拿著這麼一條牛舌頭,應該也會相對無言的吧。
總之,後來我辦了一支新手機。孫燕姿代言的「Motorola T191」。
還記得廣告內容是孫燕姿跟一群卡通人物在勁歌熱舞,背景歌曲是《就是這樣》。T191 是支銀白色的小巧手機 (另一款是水藍色的),流線型機身,沒有滑蓋或掀蓋設計。看起來非常簡潔俐落,有種腦筋聰明、身手敏捷的氣息。
使用這支手機期間,我與兩位女孩談過戀愛 (當然不是同時),因此對它的印象中有很大部份是我拿著它跟女生講電話,或是大拇指飛快地按著簡訊的畫面。猶記得當時按簡訊的速度幾乎已經到了一門技藝的程度。
我也說不清到底拿著它傳了幾封簡訊。只記得每晚都有傳「晚安簡訊」,而且不能純粹打「晚安,我要睡囉,寶貝」之類的疑似罐頭性質的簡訊,而是每封都要用心編寫,還要埋一些肉麻梗進去,變成一封封小情書式的文體才行。舊梗還不能重複使用喔。我想,那時若有集結起來,應該足夠份量與品質出一本【柏豪的晚安簡訊精選】吧。
第三支手機是亞太電信,Samsung的「Anycall CDMA 1X」。
之前兩支手機都是中華電信,這次辦亞太是為了「網內互打免費」的 333 方案,故可想而知,一定是和女朋友一起辦的。那是支需要掀蓋的貝殼機,長約 12 公分,寬大概 5 公分,厚不超過 2 公分,黑色亮面的機殼不僅輕薄,觸感又平滑,可以很妥適地握在手中。更令人佩服的是,不管從哪個角度看,它都散發出一股渾然天成、自然率性的獨特氣質。
我們是大四的時候辦的,一辦就是兩年約,當時網路上盛傳這支是「分手機」,因為很多情侶辦了這個方案後,彷彿受到詛咒似地沒多久就分手了。但熱戀中的男女哪有信邪的道理,故還是給它辦下去。不過到第二年後半,終究還是抵抗不住魔咒的威力。我和她分手了。
分手後我依然繼續使用這支亞太貝殼機。原因沒有別的,只因為…沒必要換阿。我是和女生分手又不是和手機分手。自己不爭氣觸了景傷了情就把它給丟了,它豈不是很可憐。手機又沒犯什麼錯,再說這些年沒功勞也有苦勞。
重點是它非常耐摔,曾經在我從二樓走下樓梯時,自己從口袋裡跳出來,穿過樓梯間隙墜到一樓地板。神奇的是,我急忙跑下去拿起來看,它還功能完全正常,螢幕好端端地發著亮光,好像顯得我這個主人很大驚小怪似的。
就這樣,我繼續使用它,一直到 2009 年夏天。
這支異常耐摔的手機終於在某次墜落意外中斷成兩截,剩下左邊一條金屬線藕斷絲連。更不可思議的是,生命力極其頑強的它,竟然還沒掛點,螢幕再度「彷彿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似地」顯示桌面。撥打電話、收發簡訊都沒問題。
於是我仍舊使用著,這支已斷成兩截的亞太手機。只是在它生命最後幾周的日子裡,居然還不小心嚇到許多人。
記得有次在麥當勞用餐,吃到一半,手機鈴聲大作,我一手捧著底座,另一手小心翼翼、刻意放慢動作地掀開蓋子,深怕一不小心扯斷這最後一根血管。接著我輕輕將它靠在耳邊,說了聲「喂」。當下不曉得是畫面太驚悚還是怎樣,隔壁桌的美麗少婦簡直像看到異象似地眼睛直盯著我瞧,讓我有點好不意思。
最後呢,在 2009 年 6 月 2 日深夜,這支陪我走過四年多的亞太手機,終於完全斷成兩截,徹底失去了呼吸與脈博,經過數次確認回天乏術的事實之後,我也只能忍痛地將它的眼皮永遠闔上。
第四支手機,就是現在這支,阿爾卡特 Alcatel 的。
我知道很多人沒聽過這個廠牌。請放心,沒什麼奇怪,因為我也是用了好久後,有次心血來潮無聊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世界上有這品牌的存在。
至於它的外型呢,其實就是支普普通通、平凡無奇的按鍵式手機。乳白色的長方體,上半部是螢幕,下半部是按鍵區。以人類來說就是長得一副「大眾臉」,沒有任何辨識度,丟到人山人海的風景區裡完全找不回來的那一種。
此外它無法收聽廣播電台。有照相功能,但畫素不到一百萬。遊戲只有「推箱子」和「連珠」。說實話我用了三年只玩過一兩次。很難想像這世界上會有玩這兩種遊戲玩到津津有味、全神貫注然後全部破關的人,如果有的話我非請他吃飯不可。實在太厲害了。
對了,忘記說我是如何跟它結緣的。事情是這樣,就在我的亞太機確定腰斬那幾天,我老妹換了新的觸控式手機,因此我剛好把她舊的手機拿來應急。雖然很想不用手機這種煩人的東西,但都沒手機也很傷腦筋就是。唉,不得不說這個矛盾情結還真麻煩。
總之我暫時用她淘汰的手機。也就是這支大眾臉的阿爾卡特機。沒想到一用就用到了現在,2012 年 11 月底。用到我老爸和老弟都換智慧型手機了,我還在用這台大眾臉手機。
您或許問說為何不換一台新的,但就真的…沒有換的理由阿。
手機對我來說只要有基本的功能就可以了。長相辨識度高不高,功能性強不強大,並無太大的吸引力。如同文初所說,我會覺得智慧型手機很酷很炫,但卻不會想跟著使用。看,我果然是不折不扣的金牛座吧。
前陣子學生問我何時要換智慧型手機,我竟然回他說:「沒有不換的理由時我就會換。」隨後附上一句:「老師想證明沒有智慧型手機也可以活得很好。」那學生聽完搔搔後腦勺,一臉困惑地看著我。
不過最近,似乎漸漸沒有不換的理由了。原因是沒電的情形越來愈嚴重。半年前,我的大眾臉手機大概講 40 分鐘後就會沒電。一個月前縮短為 20 分鐘。當時還想說這樣正好,反正我本來就不喜歡講太久,20 分鐘就沒電正合我意,便把「 20 分鐘自動斷線」當成手機的一項新功能並感到滿意地繼續使用它。
最近剩下 5 分鐘。
您相信嗎?講 5 分鐘就會沒電的手機。我還在用喔。
目前平均來說,每次大概講到 4 分鐘左右,就會發出「嗶嗶」聲,接著 5 分鐘一到,手機螢幕就會無聲無息地、彷彿靈魂被抽走似地瞬間呈現一片死寂。留下不知情的我,或是手機另一端毫不知情的他或她,自顧自口沫橫飛地說著話,然後幾十秒過去覺得奇怪對方怎麼都靜悄悄於是拿開來看時,才發現剛剛自己都在對空氣講話。
看到這裡,或許有些朋友方才恍悟,為何最近打給我講沒久就斷線了。沒辦法,這我也無可奈何阿。因此,即便我再怎麼自詡要當「身邊最後一位還堅持用傳統型手機」的人,現在,也面臨重大的考驗和抉擇了。
到底,要不要擁抱第五支手機呢?
究竟要毅然決然把這支陪伴我三年多、尚有一息的大眾臉手機給丟到垃圾桶裡,還是充滿耐心和慈悲心地陪它走完最後一程,直到完全失去生命跡象,才與它道別?此時此刻的我,真的是非常嚴肅地在思考這件事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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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29 Thu 201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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